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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旋律、节奏、和声作为构成音乐的三要素,也无非是不同的声音在相同的时间或不同时间有一定持续时间的组合,对于每一个声音来说,要记录的是它的音高和需要持续的时间长短,旋律就是在一个时间跨度上顺序不断出现的声音,和声则是在相同的时间内同时产生的一些声音组合,而节奏则是旋律与和声出现时间上的一些内在规律。
  每一个要记录的声音在记录时称作音符(note),在我们现在听到的音乐中要记录的音有7个,分别用7个字母(ABCDEFG)来表示,称作音名;我们知道,声音其实就是某一频率的振动,不同振动频率的声音,我们称之为有不同的音高,这样的话ABCDEFG应该就只代表了7个频率的声音,但实际情形不是这样的!以古典吉他为例,任何一条弦上从第1品到第19品分别按弦来弹的话其频率肯定是不同的(越来越高),但我们仍然是只用这7个字母来表示远不止7个的不同的音高,这是基于以下的原因:
  对于一个声音,它会有一个固定的振动频率,而它的频率值2倍的声音和它听起来感觉是相似的!只要是以频率的2倍或1/2递减,相对应的声音的确就是得到相类似的感觉;以吉他的1弦为例,1弦空弦音为E,12品的振动频率是空弦的一倍,它的音名于是也叫做E,但是,要注意它们的振动频率并不相同,也就说具有不同的音高,但是有相同的音名,因为这种关系,虽然只有7个音名,但是它们可以代表很多不同的音高,而对一件乐器来说,不同音高声音从最低到最高的数目,就是这个乐器的音域,一般来说音域越宽当然越好,但因为实际演奏及制作工艺的限制,任何一件乐器的音域往往都是有其范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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